应客户申请向工程承包项目中的业主出具的,保证申请人严格履行承包合同或供货合同的书面文件,保证合同义务的正常履行,保证合同标的物的质量完好;解决合同双方互不信任的问题,减少资金占压。
指担保人根据申请人的要求向受益人(合同中的预付款人,通常是进口商)开立的,保证一旦申请人未能履约,或者未能全部履约,将在收到受益人提出的索赔后向其返还该预付款的书面保证承诺。
也称为“维修保函”,是指担保人应供货方或承建人申请,向买方或业主保证,如货物或工程的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而卖方或承建人又不能依约更换或修理时,按买方或业主的索赔予以赔偿的书面文件。